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的操作要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的操作章程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2、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5)钢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6)供电电缆无破损。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纳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渐渐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转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的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纳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转的控制开关。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 90%以上时,严禁变幅。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纳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1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11、对于无中央集电环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12、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13、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当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14、采纳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15、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16、作业时,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