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危险因素及对策有哪些?建筑施工的特点是高处作业工作任务繁重,作业环境复杂多变,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多工种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事故,因此,建筑业在我国各行业中属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安全生产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线,发生事故不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又会造成家庭的不幸和悲痛,影响企业的声誉,制约企业的生存和进展,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根据建设部公布的事故信息:2025 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 519 起,死亡 582 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 240起,死亡 257 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 46.24%和 44.16%;2025 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 169 起,死亡 199 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 88 起,死亡 97 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 52.07%和 48.74%.事实表明,在建筑业“五大损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损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因此,减少和避开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一、高处作业存在主要的危险因素1、脚手架搭设不法律规范、防护设施不全、脚手板材质或铺设不符合要求。2、施工作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或生理存在缺陷,年龄偏大从事高处作业,。3、高处施工作业人员酗酒,施工作业人员、监护人缺乏必要的施工经验和施工技能,安全意识谈薄,未经过培训和安全教育,应变能力差。4、高处施工平台、临边、洞口等无防护栏杆或安全设施。5、操作者本人的违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知识的缺乏,会造成大量的事故。6、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腐蚀、规格偏小,不符合安全要求,承载时容易翻倒或压垮。7、在立体交叉施工过程当中,施工安排不科学,同时缺乏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未落实、现场监护不到位等。8、高处作业施工方案、措施不具体,施工协调不统一等。二、对策 1、各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仔细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2、严格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和《建筑业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强抓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