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政府支出理论与应用政府支出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的总和,是政府通过公共部门预算提供公共物产品和服务所必须付出的成本
政府支出是政府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府通过财政支出建设公共事业,调节社会经济与再分配以及维持自身运转
本章在阐述了政府支出的一般理论的基础上,着重介绍了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含义、分类和内容等相关知识
1政府财政支出概述5
1财政支出的含义和原则财政支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财政支出不但包括政府部门支出账户上所表现的数额,也包括政府实行的政策和法规所导致的私人部门增加的开支
狭义的财政支出仅包括前者
广义的财政支出在探讨“政府行为的耗费”时非常有益,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提到的财政支出主要是指狭义上的,本书讨论的财政支出也仅限于其狭义的含义
狭义的财政支出直接体现的就是中央与地方用于政府部门往来和资本账户中的各项支出
财政支出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各个方面的利益
在安排财政支出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复杂的矛盾,如财政支出与收入的矛盾、财政支出中各项支出之间的矛盾等
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这就是财政支出的原则
一般来说,确定财政支出的原则应能达到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能覆盖财政支出活动的全过程,并能缓解财政支出中的主要矛盾;二是能对财政支出活动和国民经济运行直接起促进或制约作用,使之实现良性循环
按照这两个要求,在我国财政支出中必须坚持以下三条原则:1、量入为出的原则量入为出原则是指在合理组织财政收入的基础上,根据收入安排支出,支出总量不能超过收入总量
我国在1994年颁布的《预算法》中明确规定:“中央政府公共预算不列赤字”,“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这也从法律的角度肯定了量入为出的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要正确理解量入为出的原则,既不能单纯地从财政支出的需要出发片面地无限度地组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