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1、对所有绝缘、检验工具、个人工具、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进行检查,校验,上班时,所需用品必须穿带齐全,确保安全。2、任何电器设备、线路(包括停用电器、设备、线路)未经验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用手直接接触。3、电器设备、开关、变压器及电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品和其他物件。4、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5、单相、三相闸刀严禁带负荷操作。6、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胶线(电缆线)一律以黑色作为接地保护线(零线)。7、平常一律不准带电操作,特别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要有电工两个人以上,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8、电器设备检测、修理,一律按操作章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的总电源,挂上警示牌、验明无电,方可进行工作,检测、修理完毕后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转。9、施工场地安装临时线路、灯具,一律不得接触金属物体,浇筑空箱,一律用 36V 以下的安全行灯。10、如遇大风、大雨、雷电的情况下,未经过领导批准,不得蹬杆作业。11、假如发现他人触电时,应尽快切断电源,进行抢救,严禁打强心针。电器着火应当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12、施工现场安装闸刀、开关,并设有闸刀箱上锁,离地面 1.5 米以上,严禁乱拉、乱接,随地乱放。13、电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之后经过相关部门认可,发给操作证,方准操作,未经训练的电工,一律不准独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