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议甲方(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施工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将本工程 主体结构混凝土、砌体、粉刷、地坪、屋面 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消除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单项经济责任制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1、项目名称:2、工程地址:3、施工范围: 主体结构混凝土、砌体、粉刷、地坪、屋面本工种内标化4、承包方式: 清包工、自带小型工具机械设备、易耗品5、工程项目期限:自 20 年 月 日起开工至工程实际竣工。2)承包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常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不得招收无身份证、身体残疾、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人员进场务工。21、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