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一、伤亡事故的分类1.根据损害程度分类(1)轻伤:指损失 1 个工作日至 105 个工作日的失能损害;(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 105 个工作日的失能损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6000 工日;(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 6000 工日,这是根据我国员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计算出来的。2.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1)轻伤事故:同上(2)重伤事故:同上(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 1~2 人的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事故。(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五十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三十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五百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3.按事故类别分类:20 类4.按受伤性质分类:常见的有: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分级(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 30 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上。(2)二有重大事故:死亡 10 人以上,29 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下,不满足 300 万元。(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 3 人以上,9 人以下;重伤 20 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不满 100 万元。(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 2 人以下;重伤 3 人以上,19 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满 3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