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方兴未艾1996 年 10 月,原劳动部发布了第 3 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程)劳动安全卫生察规定》,1998 年 2 月又发布了第 10号令《建设项(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第 11 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正式提出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
1998 年国家行政结构改革,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职能进行划转,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8 年 8 月发布了国经贸安全[1998]480 号文件,国家经贸委 1999 年 3 月又发布了国经贸安全[1999]500 号文件,从政策上把"三同时"工作引向更深层次,加强了推行建设项目预评价工作的行政力度
XX 省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标准化地履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程序尚在启动阶段,虽然起步落后于广东、福建、上海等地,但执行法令、法规和预评价程序比较法律规范
从"南化公司荷兰DSM 公司合资改造 12 万吨/年已内酰胺装置工程"和"江苏索普集团公司 15 万吨/年醋酸技术改造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过程和评审过程看,这项工作不但在提高建设工程的本质安全度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方面,为设计单位提供了设计依据;为建设单位提供了决策参考 3 也为安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
总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肯一定会对 XX 省的安全生产形势的良性进展起到重要作用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其出发点是从设计上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化,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作为该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