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许可证使用管理办法管理为了进步强化开工许可制度,法律规范开工许可证的使用,做到制度健全、管理科学 、责任明确、法律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使用开工许可证的目的开工许可证是安监部门对施工队组规程 、措施学习情况,现场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后鉴发的许可意见 ,从而达到强化规程、措施的学习,对现场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度整治,打好开工条件,保障开口施工作业安全的目的。二、开工许可证的使用原则:当施工队组更变作业地点时 ,同地点作业性质发生变化时 ,必须坚持开工许可证制度。(二)使用范围:1.施工队组在新形成的作业地点进行作业。2.由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改变生产工艺。3.同作业地点、同作业内容施工单位发生变更。4.公司的重点检测、修理项目。三、开工许可证的管理开工许可证上应明确规定生产日期、班次,生产队组必须按许可证规定日期 、班次开工。主管部门应到现场进行指导 。安监部必须派安全员现场监护 ,调度室进行重点调度 。(二)开工许可证式五份 :施工单位份,送井口检身房、调度室、主管业务部门份,安监部份,随规程(措施)共留底存档备查。四、开工许可证与单项工程责任书、现场安全责任书的使用界定单项工程责任书是指对作业章程中没有涉及到的工程,或随生产出现的 “应急工程 ”,除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外,而签定的对本项作业的安全进行负责的安全责任书。现场安全责任书是指由于 “四位体”在现场不能全部到位时 作业队组对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负责而同安全部门签订的责任书。五、必须开具开工许可证的项目采掘开工作面的安装、回收;(二)采煤面的回采及掘开面的开口、掘进;25(三)修巷及回棚作业;(四)风桥施工;(五)重点检测、修理项目;(六)新形成的运输或供电系统投入运转;(七)停产个月以上的工作面复产;(八)总长度在 500m 以上 6`管路的安装与回收;(九)其它未尽项目。六、下述情况使用单项工程责任书工作面更换大件;(二)特别情况的放炮作业;(三)掘进面的过断层、临时处理冒顶;(四)强制放顶;(五)三天以下的零散作业;(六)井下电焊气割;(七)防尘队探放水作业;(八)其它未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