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爆破安全技术交底书开挖爆破(1)爆破安全① 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② 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 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③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章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快速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之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之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④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 50 米,并派专人护送。⑤ 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⑥ 爆破作业有下述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a、有塌落危险时;b、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c、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d、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e、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f、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g、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h、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2)爆破作业安全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严禁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4)洞内爆破时,所有的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 500m:5)遇有下述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a、照明不足;c、开挖面围岩破裂尚未支护;d、出现流沙、流泥未经过处理;e、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f、没有警戒好的。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7)洞内爆破不得采纳明火起爆。8)爆破之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 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a、有无瞎炮;b、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c、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d、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9)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10)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11)两个相向贯穿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 15m 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穿,另一端应当立即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并设置警示标志。12)如出现瞎炮,按瞎炮处理交底执行。(3)开挖安全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