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队队长岗位法律规范1 主要职责1.1 坚持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1.2 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公司承担工程的土石方开挖、砂石料生产、重型机械运转等施工项目的组织、生产、运营等管理工作。1.3 搞好本队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1.4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实行强有力措施,组织落实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决定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施工生产任务。1.5 常常深化施工现场、掌握了解施工(生产)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施工生产顺利完成。1.6 强化安全意识,带头遵守“十大”禁令,坚持每月组织 1 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 1 次安全检查总结会,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安全施工。1.7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贯彻执行 ISO9002 标准,按法律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100%,优良率达 85%以上。1.8 做好本队员工思想工作,协调好人际交往关系,关怀员工生活,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2 任职条件2.1 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2.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2.1.2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秉公处理,热心为群众服务。2.2 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2.2.1 具备中专文化程度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2.2.2 所学专业为理工类专业。2.3 专业知识2.3.1 掌握岩土爆破基础知识,爆破规程与爆炸物品储存使用管理规定。2.3.2 熟悉水电施工流程与施工管理。2.3.3 熟悉水电工程施工法律规范与有关标准。2.4 实际工作能力2.4.1 能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运用科学程序进行正确分析处理。2.4.2 具备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组织协调全队的生产工作。2.4.3 熟练掌握开挖施工机械的性能与各项技术指标。2.4.4 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2.5 工作经历 从事水电施工管理四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