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定义和范围 2第三章危化品的采购管理 2第四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3第五章危化品的运输管理 4第六章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5第七章报废处理 6第八章附则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2发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第四条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五条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1
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2
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3
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种类详见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第三章危化品的采购管理第七条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第八条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3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
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第九条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
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
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第十条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
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四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第十一条各单位修建危化品产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