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两阶段进展模式探析(1)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分两个阶段逐步对其进行完善,即外生化阶段和内生化阶段
外生化阶段以政府推动为主,通过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强制要求设置独立董事,建立基本的制度平台
内生化阶段以中介机构为主,通过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优势,吸引上市公司主动设立独立董事,促进该制度的完全市场化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内生化的条件尚不具备,需要通过外生化阶段制造条件,而后向内生化阶段过渡
关键词:独立董事;内生化;外生化;进展模式 一、 引言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旨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从 3 年多的实践来看,其实际效果与初衷相去甚远,从郑百文事件到科龙事件就是典型的例证
专家学者们对该制度的不足之处争论彼多
从制度层面上看,独立董事制度没有纳入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仅仅作为证监会审批和考察上市公司的指导意见,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从激励机制上看,独立董事薪酬激励的传统理论解释是委托代理理论,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则与该理论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而制约了独立董事行权的积极性
从实际操作来看,有关独立董事行权的实施细节不够法律规范,导致他们在公司利益制衡机制中处于弱势
为此,本文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主要对象,提出了独立董事制 度的二阶段进展模式
二、 独立董事制度的外生化 外生化是指通过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强制要求设置独立董事,并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
外生化的独立董事制度,可以在制度空白的基础上迅速构建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而监管部门也可以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进行强制性的纠正
1. 尽快确立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
在《公司法》中,要确立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充分考虑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考虑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之间的权利分工,考虑独立董事运作的财务管理、信息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