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货币进展的金融风险及对策 随着全球数字信息化和金融电子化的迅猛进展,一种全新形式的“货币”——既非纸币又非硬币,在 20 世纪 80 年代悄然出现,缓慢但又异常坚定地扩大其影响,人们对它也有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这种“货币”就是被媒介称为革命性未来支付手段的电子货币。在网络技术进步和电子商务快速进展的两驾马车共同推动下,电子货币正在动摇传统支付手段的支配性地位。 一、我国电子货币的种类 非金融机构类电子货币 电信、公交、厂商等企业和学校是这类电子货币常见的发行机构,IC 卡是这类电子货币最常见的形式。非金融机构类电子货币的主要特征是要求客户预先储值,即发行机构预先收取客户现金,然后发行等值的、可在客户消费结算时从中扣减金额的电子货币。由于是发行机构预收客户现金,客观上使其电子货币成为了游离银行之外的另类“存款账户”,对银行储蓄,尤其是活期储蓄形成分流。 金融机构类电子货币 金融机构类电子货币是目前我国最为法律规范的电子货币。商业银行和信用卡公司是其主要的发行机构,此类电子货币产品有具有透支信用功能的信用卡和一般存款支取转账功能的借记卡及电子支票。 金融机构类电子货币最大的特点是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参加,并将电子货币的发行和使用纳入进自身的监管体系,体现了这类电子货币法律规范性的一面。但电子货币的支付与传统通货的支付有着较大的差异,特别是银行机构类电子货币,在借助银行网络和计算机网络的条件下,可以在瞬间实现巨额资金的转移,这种大量资金突发性转移无疑会加剧银行业务、金融市场,甚至是社会经济的波动。 二、我国电子货币的进展状况 金融电子化建设是我国 1993 年开始实施的“金卡工程”的重点。自实施“金卡工程”以来,电子货币正在我国得到广泛地应用。截止 2025 年,我国累计发行银行卡和 IC 卡等电子货币亿张,其中各类银行卡亿张,各类 IC 卡 13 亿张,全国人均持卡近张。一个全国性的跨银行、跨地区的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已经初步建立。然而与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和人们接受电子货币的热情相比,人们实际使用电子货币支付结算则稍逊一筹,显得较为清淡。 造成这一强烈反差的原因是大多数人仍然在传统的支付结算习惯和使用电子货币支付结算新型方式间徘徊,对电子货币的安全性心存疑虑,对使用电子货币支付结算实行较为保守的观望态度,一般只在小额交易中如:公交车费、家庭水电燃气费等方面使用电子货币支付结算,享受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