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国际借鉴研究

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国际借鉴研究_第1页
1/34
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国际借鉴研究_第2页
2/34
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国际借鉴研究_第3页
3/34
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国际借鉴讨论 目前,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法律框架,为税收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经济信息化和知识化的特征越来越显现,税收法制建设又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我们深化讨论并探究解决途径。本文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从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入手,结合本国实际,对完善我国税收法制建设提出一些认识和建议。 一、西方国家税收法制的基本主张 随着西方国家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与税法有关的一些法制思想被理论化和系统化,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税收法制的基本主张,大致包括: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社会政策主义、实质征税主义和自由财政主义,并贯彻于税收法制化建设实践之中。 税收法律主义又名税收法定主义,主张税的开征或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根据进行,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随意课税。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课税要素法定。主张课税要素的全部内容包括税的征收程序等,都必须由法律确定。2.课税要素明确。法律或授权行政法规中,凡构成课税要素及税收的征收程序规定的部分,必须明确而不出现歧义,不允许行政机关对税收法律本身存在自由裁量权。3.合法性原则。要求在课税要素充分满足的范围内,税务行政机关既没有免税的自由,也没有不征税的自由,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要素和步骤征收税款。4.程序保障原则。要求税收的课征必须以适当的程序行使,对税务纠纷也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加以解决,如新税种的立法和开征必须通过议会,税目和税率的变化必须有相应的法律等。 其他几种主张,则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税收法制的思想。税收公平主义,主张税收负担在国民之间公平分配,国民地位在各种税收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税收社会政策主义,主张国家在利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又把它当作一种贯彻社会政治经济政策的重要手段,利用税收来调节经济和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实质征税主义,又称实质所得税原则,主张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出发,而不是只看形式和外表,审查其纳税义务是否成立以及考核评估其税负能力、确定所得额等内容。自由财政主义,主张在实行联邦或地方自治的国家中,以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准则和范围为前提,从宪法上给予地方政府自主筹集地方资金的职能,并根据地方之间财政能力差别,实行无附加条件的财政调剂制度。 二、西方国家税收法制的基本特征 西方国家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国际借鉴研究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