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落实、接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以下简称场地单位)和 (以下简称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在 设置户外广告向渝中区城管办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场地单位和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依法全面落实该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责任,各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对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层层分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在广告设置和使用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场地单位和广告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场地单位和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保证全面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根据具备法定的设计单位的该户外广告钢架图的各项指标要求,严密施工,禁止无证(照)工人作业,禁止偷工减料、违规违章操作,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制作、安装的安全。 三、对该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场地单位和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负责全面落实日常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检测、修理、维护工作责任的落实,确保做到有专人随时对所设置的广告设施钢架、电线铺设、电线情况等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及时实行有效措施整改钢架锈蚀、电路老化、漏电等现象,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广告设施发生火灾、垮塌、伤亡等事故,确保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 四、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负责落实该户外广告设施的容貌管理,定期对该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清洗和整容,随时保证其容貌干净、美观。 五、场地单位和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负责每隔半年对该户外广告设施进行 1 次安全管理检查,并向渝中区城管办书面报告检查情况。 场地单位(盖章) 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