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与经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再诠释 内容摘要: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讨论所有者与经理人的合作关系,指出所有者与经理人具有双向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时补充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一般定义
关键词:委托代理 所有者 经理人 委托代理理论一般认为,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经理人是代理人,具有信息优势;而所有者是委托人,具有信息弱势,委托人不得不为代理人的行动承担风险
用这个观点解释下面的案例就会出现矛盾
私营企业的所有者聘用经理开发项目,当业务开展起来,所有者感觉到自己有能力经营的时候,会以各种借口“炒”经理,经理与所有者发生了冲突
在这个案例中,所有者在雇佣经理时,就知道要经理做哪些事,还知道当经理把项目做到什么程度时,自己就能独立承担了,而这一切经理事先不知道
在这个事实里,所有者是知情者具有信息优势,经理是不知情者具有信息弱势,经理在为所有者承担着开发项目的风险
以上事实提出的问题是:所有者和经理人谁是委托人
更普遍意义的问题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实质是什么
所有者与经理人的关系如何解释
委托权的实质 委托代理理论天然的设定所有者是委托人,自然也就回避了谁应该是委托人的问题
为什么所有者对经理人具有委托人的资格
委托权的实质是什么
这是定义一个委托代理关系的关键所在
张维迎解释“委托权的实质是承担风险
”并用这个观点回答了在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为什么所有者对经理人具有委托人的资格;在经理人与生产成员之间,为什么经理人对生产成员具有委托人的资格
所有者的委托人资格 根据张维迎的观点,所有者把资产的使用权托付给经理人,为经理人承担了经营风险,所以所有者是委托人,作为承担风险的回报,所有者享受资产经营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并从经理人的经营成果中得到分配
本文对此的解释是:由于所有者向经理人出让了资产的使用权,双方就资产使用权发生了所有者为委托人的单向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