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技术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协助总工程师的工作和上级领导安排的有关安全生产科技各项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科研管理,组织制订集团公司长远安全生产科技的进展规划。第 2 条 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攻关计划,并协助有关专业处室对安全生产技术攻关课题的开展。第 3 条 制订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新推计划,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提高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水平。第 4 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课题的攻关工作。二、责任追究第 5 条 没有完成总工程师和上级领导交给的工作,对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开展不利,未能及时制订集团公司长远安全生产科技进展规划,给集团公司安全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将给予追究责任;第 6 条 没有完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攻关计划和新推计划,对计划组织不利的,给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将给予追究责任。第 7 条 对开展安全生产重大课题攻关工作组织不利的,给集团公司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以上情况给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