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命令、通知、通报等,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对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部责任,是安全技术工作第一负责人。2、负责组织编制生产、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同时,要编制与审查安全技术进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3、负责审批矿井各设计、施工方案、作业章程,并认真检查贯例执行情况。4、负责审批分析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5、负责领导全矿员工安全技术教育工作,组织编制员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规划,并督促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6、负责组织本矿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新技术,推广新成果,从技术上讨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7、参加领导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8、负责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与晋升。9、负责新技术的引进、推广、使用。10、负责标准化计量管理。11、参加领导重大灾害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12、负责审批矿井生产过程当中,特别情况下的安全技术措施,如遇地质变化带、排放瓦斯等,并贯彻执行。13、负责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技术管理上水平,上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