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送泥浆协议书甲 方:温州建设集团杨府山住宅区 5-2#地块项目部乙 方:杨府山涂村村民为了温州市杨府山 5-2#地块 II 标段工程的施工任务顺利进行,确保工程排泥浆工作,现甲、乙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单价及工作内容1、排送泥浆为贰拾伍元壹立方(50 元/m3);2、甲方施工工程机械钻孔桩所产生的泥浆由乙方向外排除,具体排放位置由乙方负责
二、结算标准1、计算方法: 按设计有效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计算工程量
2、付款办法: 每月 25 日,乙方上报本月度工程量完成月度报告
待审定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50%进度款,待排放完毕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再付 30%,余款 20%待工程泥浆排净后三个月内付清
3、乙方必须提供材料发票,数量按总费用的 80%以转帐支票支付,其余用现金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职责1、甲方① 负责安排乙方施工任务,落实工作面、工作进度和安全要求,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交底工作,解决乙方工作的必需外部条件并对乙方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②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与其他班组的工作关系
③ 负责安排落实并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在现场的住宿工作
④ 有权按公司和项目部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对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质量、安全、工期延误及其他违规问题实施管理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2、乙方○1 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并负责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
○2 负责保证本班组人员自身的安全,配备专职专岗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凡违反安全操作章程引起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 负责承担因排放中所涉及环保、规划等单位的费用
○4 负责调解因所在地的村民为排泥浆而发生的纠纷,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如有纠纷不清,甲方有权不支付排泥浆的费用,并承担造成的损失(纠纷解除要有书面形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