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掘进机司机是掘进机操作的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如下: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3、根据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4、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5、作业时集中精力,和操作副手密切配合注意监听各部位声响,常常留意掘进机仪表指示情况,发生异常或紧急情况时,要及时按急停按钮,断电停机。司机离机时,要切断电源并闭锁,手把打到零位。掘进机非操作侧的紧急停止按钮必须灵敏可靠。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持证上岗作业。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参加安全月活动和各种竞赛活动,加强自身防护。8、接受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实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9、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汇报,配合事故抢救。10、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根据矿、单位规章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考核标准: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或者操作章程的,依照有关规章管理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2、因个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损害自己或他人的或造成非人身事故的 ,个人负直接责任,根据矿相关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迟报的,根据矿相关制度给予处理。4、在作业过程当中,自己损害自己或损害他人的,根据矿相关制度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