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浅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1 目的法律规范船舶搁浅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
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船舶
1 船长是船舶搁浅紧急情况应急反应的总指挥,负责发布命令
2 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的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的命令
3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服从指挥,投入应急反应
1 当船舶发生搁浅应当立即发出紧急警报,假如发生溢油,还应参考《油污染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中 6
1 对应的措施
2 立即显示搁浅信号(日间:垂直悬挂三个黑球;夜间:显示锚灯和垂直两盏环照红灯)
3 快速查明搁浅,查明船体破损情况、进水情况及污染情况以推断船舶危险程度,切忌盲目使用推动器和舵设备急于求得自力脱浅,以避开扩大损失
调查包括下列项目: 搁浅时间及搁浅船位; 船舶搁坐部位及船首向; 搁浅前的船舶吃水; 测量船体周围水深与底质; 当时气象,潮汐、流向与海况; 船体破损进水部位; 主机及推动器、舵设备及其他机械受损情况,或可能受到的危害情况; 排水泵浦及系统的可用情况; 污染情况; 主机、发电机海水冷却水进口阀改用高位的必要性、可能性
4 船长向公司生产运营部调度处(分管船还应向分公司现场调度科报告)及港口主管机关作出初步报告,并保持联系
5 假如查明船体触底部位为岩石或硬障碍物,不得使用拖轮或主机强制脱浅;防止产生破洞漏油,造成污染事故
若已造成破损及污染,应当立即执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或《船舶响应计划》并实行相应措施
6 选择脱浅方案4
1 在查明船舶受损情况,计算出浮力损失及稳性情况,核实脱浅后不会导致船舶翻沉时,选择脱浅方案
可能的脱浅方案有: 自力脱浅方案
当搁浅时损失的浮力不多,船体未受损进水,等潮水上涨自然增加浮力,或通过排出压舱水、或通过移动货油调整船舶吃水差后可依靠船锚、主机推(拉)力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