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安全责任书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仔细贯彻《学校安全条例》,切实保障学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学校与政教处签定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 一、政教处职责:1、具体领导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常常检查总结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不发生任何重大事故。2、仔细严格执行学校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坚决落实学生安全保障措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坚决贯彻“安全、就近、徒步”六字原则。必须精心组织外出活动,考察活动场地,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点名制度等。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3、指导班主任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把安全工作作为德育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部分,搞试点、树典型、促进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4、组织老师、学生学习安全(法规)知识,提高老师、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老师、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5、领导好贯彻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的检查、评比工作,法律规范四项评比操作程序,促进校园安全、文明。6、绝其他非正常伤亡事故的发生。7、不断完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 二、学校职责: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加强对老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督促班级严格执行安全教育规章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奖励,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严重的根据国家法规处理。 象山县外国语学校 政教处 签字: 签字:2025 年 9 月 日 2025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