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务处制订本目标责任书:(1)强抓老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善,力避老师不良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心理畸变造成学生损害等恶性事件。(2)强抓学生教学实验安全,做好学校实验仪器室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3)严禁老师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重地焚烧易燃品。(4)认真认真的去讨论做好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工作。(5)对贵重物品存放重地等重要部门的门锁钥匙要专人掌管。(6)及时巡检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等辖区内的用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7)常常检查体育器械和设施的安全隐患,要求体育老师按法律规范对学生进行施教。2、杜绝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非放学时间,没有家长带领或老师允许,不得让学生独自离开学校。3.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老师和学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人,要依规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加评优。4.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老师和学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的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人签名: 学校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