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的考核与管理(一) 三级教育一级教育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 48h,复习考试8h,经考试合格之后方能由劳动人事部门分配到车间
二级教育由车间负责,时间不少于 36H,复习考试 4h,经考试合格之后方能分配到班组
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三次补考不及格者,车间有权退回劳动人事部门
受教育面必须达 100%,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不少于 24h,经考试合格之后,在指定的师傅带领下参加操作
在未取得安全操作证前,不得独立操作
受教育面必须达 100%,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二) 特别教育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 18 岁以上,从事爆破和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 20 周岁,工作仔细,身体健康,没有阻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要具备从事本作业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由各主管部门、劳动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发证
理论和实际操作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考核不合格可以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由地、市劳动部门或指定的单位考核发证
爆破作业人员由县以上公安部门考核发证
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由公安交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证
电工作业人员(包括运转电工和低压电工)由电力部门(或劳动部门)考核发证(化肥企业电工由当地劳动、电力部门商定)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或省、市企事业主管部门指定单位考核发证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复审
除机动车辆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 年进行 1 次
复审由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单位进行
复审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独立作业
(三) 日常教育厂级干部(包括党、政、工、团)参加培训时间共计不得少于24h;其余人员(包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