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工会具有群众性,它是按照自由原则由劳动者参加或组织起来的,参加工会与否,是每个职工的自由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职工加入工会或者不加入工会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依照工会法和有关公民结社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程序,都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时还有全国或地方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既是工会的任务,也是工会的权利与义务
工会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全法权益
(1)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工会法规定,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的权利,工会有权提出意见,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职工的民主权利不仅需要党和国家在制订和执行政策、法律、法规时加以维护,而且还需要工会组织通过参与立法、参政议政,代表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途径,依法加以维护
(2)对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劳动(工作)时间的规定,以及违反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第1页共12页求企业、事业单位从行政方面予以纠正
(3)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