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提升绞车的安全使用要求(1)斜井提升必须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2)不得在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时,必须要使用有顶盖,装有可靠防坠器的人车。 (4)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要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5)绞车司机必须看准、听清声光信号后,方可按信号开车。 (6)齿轮传动式绞车严禁在电动机不给电的情况下松闸下放重物。 (7)绞车运转中,应当随时注意各仪表,尤其是电流表的指示变化情况,严禁超额定电流(超载)运转。 (8)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保险闸;也不得实施紧急制动,防止发生松绳事故。 (9)绞车运转中,严禁擦拭或调整制动装置。 (10)车辆掉道后,应用复轨器或千斤顶复轨,并实行防跑车措施,严禁用提升绞车牵引复轨。 (11)坡口信号工发出开车信号后,禁止行人的红灯应闪亮。 (12)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有关规定。 (13)停车后,应施闸闸住滚筒,工作把手打到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