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报关单填写注意事项新版报关单填写留意事项 新版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法律规范已经起先执行
有哪些细微环节须要留意
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明确了几个问题 ★ 明确“特别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特许权运用费确认”的填报范围,出口货物,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货物(内销保税货物除外)免予填报
报出口的小伙伴们,今后这几个项目将与你们说再见了
凡是涉及加工贸易以及保税监管货物的进口时,免予填报
特别提示:遇到“来料料件内销 0245 进料料件内销 0644,来料成品转减免 0345 进料成品转减免 0744 来料边角料内销 0845 进料边角料内销 0844 加工设备内销 0446 ”这些贸易方式时,还是要填报“特别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特许权运用费确认”
为了防止与国税重复征税,海关再次明确征管范围“与货物有关的特许权运用费支付确认”
填报依据是《审价方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
★ 第七项“消费运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中按是否在海关注册登记分别进行填报规定的介绍
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填报中文名称、18 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10 位海关注册代码、加工生产企业登记编码)
未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填报中文名称、18 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9 位组织机构代码,没有 9 位组织机构代码的话须要填“NO”了,空白确定是不行的
★ 明确进口贸易国,描述更加严谨,“发生商业性交易的
进口填报购自国(地区),出口填报售予国(地区)
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填报货物全部权拥有者所属的国家(地区)
” 申报时小伙伴要搞定贸易方式是否发生了商业性交易,比如短暂进出境的包装容器,是短暂性的行为,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填报时要留意填报货物全部权拥有者所属国家了
二与现行的其他公告规定保持一样 ★ 依据海关总署 第 55 号公告,第三十六项“数量及单位”明确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