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事故原因浅析我国近几年以来发生了多起施工事故,虽然原因错综复杂,但根本的原因还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技术法律规范不落实所致。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由于专职监管人员少、监督覆盖面小、监管力度不够、责任不落实。第一个是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力,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了很多同类事故,在同一个地区常常发生,发生后又不能及时结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和教育;第二个是部分建设主管部门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还未能落实在行动上;三是对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村镇建设工程以及房屋拆除工程管理体制不顺,存在监管盲区。(二)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在施工中得不到落实。在我国 2025 年发生的 42 起三级以上事故中,有 15 起事故(占事故总数的 36.58%)是因为没能根据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如 9 起现浇砼楼板的模板支撑失稳事故,这些楼板的高度都超过了 10 米,都未能根据《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有的虽能根据法律规范的要求,对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设计计算,但在具体施工时,却把设计时的中心受压的立杆变成了承受由扣件传过来载荷的偏心受压杆件,改变了传力系统,使立杆极易失稳;还有的虽然编制了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但过于简单、不具备可行性;另有 5 起是脚手架工程的事故,其中 4 起是由于在使用吊蓝时,违规在吊蓝两端设置保险绳,这就无法控制当动力钢丝绳断裂时吊蓝的坠落。(三)有章不循,冒险蛮干。有些工程项目对分项工程既不撰写施工方案,也不做技术交底,有章不循,冒险蛮干。假如发生在河南安阳的井字架拆除时倒塌事故,就是没有编制拆除方案,没有考虑有关规定的要求,盲目采纳人工拆除,又不设置任何防止架体倾倒的设施,冒险作业,使架体倒塌,造成了 21 人死亡的事故。(四)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薄弱。很多工程项目都是低价中标,中标企业为了取得利润将工程转包给低资质的企业,有的中标企业虽然成立了项目班子,但只管协调、收费和整理资料以便交工使用,施工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分包单位为了抢工期,为了节约资金一切从简,工程项目即使有施工组织设计也只是为投标而编制的,不是用于指导施工的。至于其他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三级教育、安全交底、班前活动、安全检查、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等能免则免,不能免的也只是走走形式。劳务工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