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施工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泰安建筑工程 XXXX 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 二、每个月至少召开 1 次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分析各施工场地安全生产形势,讨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三、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或项目部分管安全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科负责通知各参会人员学习会议时间和地点,召集有关科室、人员以及各施工场地相关管理人员、农民工参加。 四、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的主要任务:1、传达、贯彻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精神;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全施工场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讨论、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战略;3、总结和沟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商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处理意见;4、督促、检查全施工场地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当前安全管理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步安全工生产作重点。 五、依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学习会议,讨论安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要求:1、各类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进行负责现场学习会议记录;2、学习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特别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请假;3、学习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安委会各科室成员和各施工场地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安排或工作安排,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督办、检查。 八、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安排的工作实施情况,由项目部安全科汇总上报。 九、各施工场地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学习制度化、常常化,并认仔细真的做好学习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学习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性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