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用电管理4.1 各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源,必须从变压器计量箱接线端头,连接到相应负荷的配电装置上,合理分布各用电负荷。2 配电装置必须固定,并能防雨防外来物砸坏。使用的电线必 须绝缘良好,禁止使用裸线。3 配电装置应安装相应的保护,且动作灵敏。所有的刀闸、盒、盖完好,使用专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导线代替。4 电源线出线,必须架空。跨越施工区架空高度在 5 米以上,一般架空高度在 2.5 米以上。5 凡人体可能触及的道路、作业施工现场及其他用电场所,禁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6 各施工单位在业主的统筹下,合理用电。电源点的搭接须经监理和业主同意,任何单位不允许私自将电源外接、转接;凡经同意搭接的施工用电电源,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相邻单位的电源。7 各施工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源线路负责,避开用电中的人身和设备事故。8 各施工单位敷设的横穿临时道路地下管线,必须增加绝缘管保护,使线路不受破坏,导致电击人、畜事故的发生。临时施工用电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当日拆除。9 无论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高压设备发生意外,应当及时上报业主及供电部门,不得擅自更换高压保险或私自拆除高压电气设备。10 禁止使用非标准的电器取暖、加热设备;人员离开办公、生活场所,必须切断电源。11 加强施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禁止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他设备,防止造成人为触电事故。12 各施工单位,对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做到勤巡视、勤保养、勤维护。对用电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单位必须立即实施,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13 各参建单位在所使用的高压设备处,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防止电气设备着火后,事故继续扩大。14 高压线路突然停电,用电单位必须立即与供电部门和东庄水利枢纽现场管理处联系,不得在未判明停电原因前,检测、修理电气设备、线路,以防线路突然送电造成触电事故。15 禁止未受过专业培训、不懂用电知识的人检测、修理或安装电气设备,搭接电源。16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处以经济处罚如下: (1)计量箱接线端,搭接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固定、安全可靠的配电装置,该变压器不得带电供电,并限期进行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 200 元。 (2)配电装置无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裸线连接,必须责令停止供电,并限期进行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 200 元。 (3)配电装置盒、盖缺一处,处以罚款 200 元。用导线代替保险丝,每处处以罚款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