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项制度。1、开工之前必须仔细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含 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有:⑴ 现场勘察地理情况;⑵ 确定电源进出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末级电箱等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⑶ 负荷计算及线径的选择;⑷ 绘制电器平面、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⑸ 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技术措施及电器防火措施。2、加强临时用电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公司,主管技术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有: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⑵ 技术交底资料;⑶ 安全检测记录;⑷ 电工维修记录资料。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转,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损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仔细学习,贯彻执行“法律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学习“法律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个人业务技术能力水平,仔细按部颁“法律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4、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使用合格的五芯电缆)、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开关箱)全部要实行铁制配电箱,严禁使用木制配电箱。配电箱内必须设置在任何情况下能够分断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配电箱内所有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控。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防止“一闸多机”带来的意外损害事故。5、加强电器材料管理,对于减少或杜绝电气损害事故具备非常重要的意义。要严禁使用无产品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址、无地名的伪劣产品。购买电器材料必须要到省建委推举的有生产许可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或直销部购买,严禁在市场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