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一、一般规定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行业标准要求,工程项目部应当依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包括:打桩、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3、以下几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经过专家论证(1) 深基础(开挖深度超过 5 米(含 5 米))工程;(2) 地下暗挖工程;(3) 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 米或跨度超过 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 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4)30m 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工程;(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的大爆破。4、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组织编制,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参加编制。5、所有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5.1 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审核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5.2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督促分包单位对分包范围以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审核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送公司总工办备案。5.3 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挡)、临时用房(工棚)的搭拆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章认可后实施。6、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依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撰写,要能有效的指导施工。内容要求:①全面、②重点突出、③有针对性、④技术可靠。7、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必须在具体施工活动开始前完成。二、编制的内容及要求(一)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要就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如何实施提出具体方案。计划要从总体上满足公司体系法律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方法和具体控制措施上与现场实际相符,突出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尤其是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要求:3.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概况表;本工程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清单;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清单;适用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识别、配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