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药作业应当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1.施药前注意事项及准备工作1.1 施药前为了进一步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不受损害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配戴风镜、防毒面具、防化服、手套,严禁用手直接接触药剂。禁止在夜间或大风大雨天气进行施药或散气。1.2 马拉硫磷、敌敌畏、锌硫磷、敌百虫遇水能缓慢分解,药液应随用随配,一次用完。1.3 粮面上悬挂浸药布条杀虫时,施药前应在粮面上铺就麻袋、草帘等以防止药液滴入粮堆。1.4 进行熏蒸操作应提前做好药量计算工作及仓房密闭性检查工作。2.施药过程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2.1 施药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清点施药作业人数,封门时要确认所有进仓人员均已出 仓,避开施药人员被关在仓内造成中毒。2.2 施用熏蒸剂或高毒储粮化学药剂的区域,应当设置“禁止入内”、“有毒”的警示 标识。 从开始施药到处理完残渣残液期间,要在粮仓四周设立警戒线、安装警示灯,使用磷 化氢或其他熏蒸剂时,警戒线距离熏蒸仓房至少20 米;设立明显警示牌,防止非操作人员以及畜禽靠近。2.3 使用储粮熏蒸剂时,施药人员在涉及有毒气体环境下作业的时间每次应少 于 30 分钟, 每人每天共计一般不超过 1 小时2.4 施用储粮防护剂或空仓、器材、工具杀虫剂时,施药人员的每次工作时间应少于 90 分钟,每人每天共计不应超过 3 小时。3.作业结束后施药人员及器材注意事项3.1 施药作业结束后参加施药工作的人员应适当休息,补充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素以提高人体抵抗力3.2 施药后应当及时清洗器材工具,以免器材被残留药物腐蚀。3.3 施药后应将空药瓶集中清点数量,到库区以外深埋处理,防止污染空气及周围水源。3.4 投药后 24 小时内应有 2 人值班,检查施药仓房有无漏气、冒烟、燃爆等现象;值班人员应了解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用知识并备有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和报警联络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