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税收制度深化讨论 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今后 20 年我国旅游业将以 7%左右的年增长率迅速进展,到 2025 年有望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
可以说,未来 20 年将是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经济进展的黄金时期
但最新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旅游需求仍呈现“大基数、稳增长、低消费”的基本特征,低消费特征明显,消费结构仍然偏重基本旅游消费,且国内游客满意度相对偏低
作为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四川,如何抓住这个良好机遇,大力发挥四川旅游资源的独特优势,并使之转化成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推动四川旅游业可持续进展,不断做大做强超四川旅游业,努力构建旅游大省,是四川各级政府在今后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因此,从税收政策选择与征管的角度着手探求四川省旅游消费增长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旅游产业健康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旅游税概念的界定 旅游税收是指一国政府对旅游者和旅游商品及服务的提供方规定的税收制度
旅游税收是一个集合体概念,里面包含有各种各样的具体税种
由于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旅游税收制度,所以,各个旅游税种的名称也不一样
实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旅游税收都包括旅游商品税、旅游所得税、旅游财产税以及特定旅游税这样几大类
相对于一些旅游发达的国家与地区而言,我国对旅游税的理论与实证讨论起步较晚,且旅游税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因为在我国现行税法中,旅游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基本上包含了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大部分税种
因而说到“旅游税”,在我国范围内“,旅游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我国对旅游业的税收是渗透在如上所述各个税种中的
而纵览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旅游业税收的含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
二、四川省旅游业的现状 从全国来看,四川是一个旅游资源非常丰富的省份,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从高原、山地、峡谷到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