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班组安全责任书为了强化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针对现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特与班组签订本责任书:一、严格执行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公司各种规章管理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按合同约定执行。二、如有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按如下标准处以罚款: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要求配戴安全帽者每次每人罚款 200 元。2、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高处作业不按要求搭好操作平台,强行站立在外架上操作者;罚款 200 元/人/次。3、在靠近临边、洞口作业时,不能将材料堆放在安全距离(距边1 米内)之外,不能将建筑材料及工具堆放在外架上,如有每次罚款200 元。4、在拆除模板及支撑系统时,严禁全部拆除支撑系统后再拆模板,引发安全事故;在拆除临边的模板时,必须首先搭好安全防护层,以避开材料坠落伤人。如有违反者处以罚款 200 元。5、作业时严禁上下抛掷物品,如有每次罚款 200 元。6、吊运的材料不按要求捆绑、装运(如长度为 1 米以内的木方、模板不装斗、),假如发现 250 元/人/次。7、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整改者,罚款1250 元/次。8、在施工现场聚众打架、惹事生非,不听从司索指挥者,罚款200 元/次。9、在作业过程当中违规违章操作,造成高空落物,处以每次 2250元罚款。10、私自拆除、安装电源线,未经班组负责人同意人员私自操作机械设备,罚款 200 元/次。11、机械设备无人使用超过 2 小时及下班后未切断电源,罚款 200元/次。12、严禁拆除、挪动及破坏临边、洞口、外架和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一次罚款 200 元。13、损坏、涂抹现场安全警示牌,一次罚款 200 元。14、因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对所在班组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承担相应罚款。以上责任书经班组承包人及班组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如有违反造成安全事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项目部负责人: 班组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