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委托书如何公证 未婚证明又叫做“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此可以看出它是为了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假如自己没时间亲自办理未婚证明,委托他人的未婚证明委托书怎么写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未婚证委托书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未婚证明事宜,特委托受托人xxx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下列事项。 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 xxx 的未婚证明。 受托人有权转委托权。 凡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 xxxx 年 xx 月 xx 号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拓展阅读】代办未婚证明需带材料 根据规定,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单身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帮忙代办的。委托办理单身证明应当提交经公安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的婚姻状况和委托事由,受委托的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代办单身证明一般需要:公正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开具单身证明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