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操作、维修电气设备需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2、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挂牌停送电制度,禁止带电作业。3、各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原理。4、严禁带电检测、修理或带电搬迁电气设备。5、停、送电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电后必须挂“有人工作,不得送电”的指示牌,并上闭锁或专人看守制度,非执行该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送电前必须检查设备放电接地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6、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时,必须要使用与其电压等级相适应的摇表行测试。7、对检测、修理好的设备及各种保护等应进行性能测试、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经检查合格之后方可入井。8、妥善检查保护设备的防爆性能及工作性能、设备各种仪表、液晶显示,指示必须正常,操作手把、按扭灵活可靠,电气设备接线工艺要符合要求。9、在处理较复杂的电路故障时要冷静、细致,认真查阅图纸、对比线路认真分析原因,必须做到有的放矢,严格防范检测、修理检查后造成事故,损坏设备。10、按井下供电“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有关规定内容对升井电气设备进行检测、修理维护设备。11、保证电气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防止触电伤人和火灾事故。12、检查、维修时,要防止工具、零件丢失在电气设备内部。13、设备送电前,要详细检查,确保无误后,要拆除地线,摘停电牌方可试送电,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14、设备发生漏电、过载跳闸、短路跳闸,必须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复位送电运转。15、对各种不同型号设备应当严格根据设备出厂说明进行检测、修理试验,严禁拆卸。对各台电气设备检测、修理后要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