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管理规定当前正值高温季节,为了进一步确保大型主机设备安全良性运转,特作下述规定:1、3#水泥磨机所有设备的中控显示参数(温度、压力、电流、喂料量反馈等)数值必须确保显示准确,其误差必须在额定范围以内(实测值的正负 2%),现场显示温度必须与中控显示温度相一致,如出现仪表损坏后未及时发现更换或与实测值超出范围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 250 元每点次,当班值班电工 50 元每点次,当班班长 50 元每点次。2、3#水泥磨必须严格控制出磨水泥温度,不得超过 120℃,超过120℃时,中控操作员通知相关人员,如出现超过 130℃的现象(含130℃)。出现大于 13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 50 元每点次,当班班长 50 元每点次。3、运转中的磨机前后瓦温不能大于 65℃,3#磨机在运转中出现瓦温大于 65℃而小于 67℃时,中控操作员必须通知相关人员实行降温措施,68℃以上(含 68℃),达到 70℃时,必须立即实行必要保护措施并停机处理。出现大于 7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 50 元每点次,当班班长 50 元每点次。4、主机设备必须确保良好的通风降温及润滑,运转中的主电机轴瓦(或轴承)温度不得大于 65℃,主电机绕组温度不得大于 100℃,如出现超温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 50 元每点次,当班班长 50 元每点次.5、必须确保磨机电器连锁装置完好灵活可靠,不允许随意私自拆除联锁保护装置,否则对车间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各罚款 200 元,当班值班电工罚款 200 元。6、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配合中控操作员的相关指令,如出现应付或拒绝执行的现象,中控操作员白天必须立即汇报给化验室、机电科,夜间通知厂值班干部,按上述规定处理并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7、本项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东厂机电科202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