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管理制度一. 设备安装1.设备安装前应该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2.设备安装应当依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3.安装设备应当执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4.应有详细的施工记录。5.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安装不受此限)。6.不完好的设备不准投入安装和使用。二.设备调试1.设备调试由安装单位进行。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转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合要求的,安装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3.应有记录详细的调试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调试不受此限)。三.设备验收与移交1.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队、使用单位、总工办、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撰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安装队、使用单位联合撰写,报机电科审批。2.验收合格之后,办理签字移交手续,设备由使用、维护单位接管。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由安装单位移交机电科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