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棚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XXX 部门编制 20XX 年 XX 月 XX 日架棚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棚架工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备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棚架工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并经培训
棚架工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做好本单位工作
(一)、岗位职责第1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仔细学习作业章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第 2 条 检查工作地点安全情况,随时摘掉活矸,危岩,打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 3 条 掘进工作面必须按标准要求,用好前探联索支护,打好撑棒
第 4 条 严格根据作业章程规定的架棚规格,背实顶邦,放炮崩倒的支架要及时修复
第 5 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 6 条 施工之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处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第 7 条 检查支架质量,严禁混用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金属支架,不得使用中间焊接的棚头,棚头与棚腿之间必须要有防错位装置
第 8 条 支护前和支护过程当中,要常常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快速进行处理危岩、活石
第 9 条 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第 10 条 施工之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指定地点
(二)、责任追究 有下述行为之一的,将给予棚架工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 11 条 施工中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的: (一)不符合作业章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二)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三)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四)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第 12 条 施工时,未能根据作业章程规定采纳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