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摘要本次会议是今年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
两天时间,我们审议了2项法规,通过了其中1项,听取审议了3个工作报告,修改了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表决通过了一批议案,作出了召开市四次人代会的决定,还补选了个别省人大代表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
一是审议通过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二审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这次经过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在本次通过
修改后的这项法规,重点对5个方面作了新的规定: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政府职责,要求建立污染防治问责制度、环境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二是明确了环境污染防治的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相关环保义务;三是进一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加强对小微企业新增环保设施设备的管理;四是响应“最多跑一次”、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明确商事登记环保准入事项事先告知、职能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五是回应了群众广泛关注的社会生活噪声、机动车冒黑烟、小区餐饮油烟、广场舞扰民等热点问题,推动政府提升管理规范、加强严格执法
这项法规的修订有个最大特点,就是“紧扣问题,贴近民生”
法规起草小组立足我市生态环保领域实际情况,梳理部门、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总结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围绕这些核心问题和有效经验,多方征求立法意见,反复论证合法性和可行性,提出了破解难题的法律方案
相信法规的实施,将助力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会后,请法工委和相关工作机构抓紧做好规定的报批、新闻发布和后续实施监督工作,请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力争与法规同步施行、一并落地
为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进程,防范和破解“垃圾围城”的大城市病,常委会及时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本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这项立法涉及广大市民生活习惯的重塑、资源化利用体系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