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贯彻《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刚才,缪瑞林副省长对《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了全面动员部署,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省农委、省民政厅、徐州市农工办、海门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市县及乡镇社区负责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具体措施,希望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下面,我就学习和贯彻实施《条例》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三农”地方法规建设上的一件大事,为管理好、利用好、监督好农村集体资产提供了法制保障,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重要体现
从多年的发展和实践历程看,在“分”的层面,家庭经营的制度绩效发挥得较为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但在“统”的层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服务功能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对农业农村投入形成的资产产权不清,管理职责不明,使用效率不高,由此产生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矛盾日益凸显
《条例》明晰了集体资产权属,在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基础上,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各项权能,构建了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和运行新机制,对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强化“统”的功能,保障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财产性收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