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电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基本要求一、教育实习1、教育实习报告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2、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在完成实习后应认真进行总结,并填入实习鉴定表,由所在实习单位写明参加实习的基本情况,签署坚定意见,加盖公章
指导教师完善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按百分制给出
3、教育实习过程及书面考核材料经审核合格者获3学分
未交书面总结材料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做一次
二、毕业论文(一)基本要求1、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反映学术成果、传递学术信息的工具,所以应当具备学术论文的一般特征
调查报告、教学教案、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2、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必须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
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作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阶段的毕业论文
3、毕业论文的选题应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汉语言文学的专业范围
注意:(1)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可从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比较文学、民间文学、文学理论、语言学等几大类进行选题;与广告、教育、历史、新闻、文秘管理等专业相关的知识不属于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范围;(2)不能从语文教育方面选题;(3)以下这些选题不允许再选:“中国古典四大名著”、“陕北文化”、“汉字修辞造句艺术”、“朱自清散文”、“沈从文的湘西文学”、“鲁迅作品”等
毕业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文献阅读量不少于5篇,将其列入参考文献表
4、论文形式及内容:毕业论文内容依次包括:题目、学号和姓名、摘要(中文)、关键词(中文)、摘要(英文)、关键词(英文)、正文和参考文献
专科论文不必加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具体要求如下:(1)题目:力求简明、恰当,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
(2)摘要、关键词:应当以精炼、准确的语言,说明本论文研究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