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主动救助方案简介民政主动救助方案是指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特困、重病等困难群体,由民政部门主动发现、主动帮助、主动救助的社会救助措施。适用对象1.家庭经济困难的低保对象;2.特困和重病人员;3.有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等。救助内容1.基本生活救助;2.医疗救助;3.应急救助;4.特别救助。救助标准1.基本生活救助: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发放生活保障资金;2.医疗救助:对于困难群众央企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3.应急救助:对遭受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困难情况下的群众进行应急救助;4.特别救助:对遇到困难的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提供特别救助。主动发现民政部门需要主动了解本辖区内困难群体的情况,通过地毯式排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发现困难家庭,及时掌握他们的基本生活情况、疾病情况和特别困难情况。主动帮助发现困难家庭后,民政部门需要制定救助方案,给予及时的帮助,帮助困难家庭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就业、培训、技能提高等方面给予帮助。主动救助根据救助方案,应当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使困难家庭渡过困难时期。防止“不求助、不找助”在民政工作推动过程中,为避开“不求助、不找助”的情况发生,要加强宣传,让群众了解民政工作的稳定性、无口角性、私密性、无刻意排斥性,让群众了解民政部门已是社会救助的主力军之一,群众困难的第一把手,是他们的位置。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素养和工作能力,做到人性化的服务,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结语民政主动救助方案是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的发生素养的一项措施。指导思想是在寻求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府的福利能力和保障水平,使困难群众可以真正实现脱贫致富,幸福美好的理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