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被告答辩状两审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背景本案被告方为某公司和某自然人,原告方是另一家公司
原告方称与被告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但被告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因此将其起诉到法院
被告方则表示,借款协议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原告方利用其处于劣势地位强迫签订,而且原告方实际上也没有提供借款给被告方
一审情况本案于某年某月在某地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告方提供了多份证据证明借款协议的真实性和被告方未还款的事实
被告方则辩称借款协议不真实,同时也进行了其他申辩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借款协议的存在和被告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事实,因此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方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二审情况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并于某年某月在某地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被告方在二审中继续进行了多项申辩,包括将借款协议的真实性置疑,并称原告方恶意诉讼等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依旧可以证明借款协议的存在和被告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事实
被告方关于借款协议真实性的申辩并没有实质性证据支持,因此不予采纳
同时,法院也认为原告方并没有恶意诉讼的情形
最终,法院驳回了被告方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被告方的答辩状本案被告方在答辩状中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点申辩:1
借款协议系强迫签订,不具有真实性被告方称,借款协议系原告方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强迫签订,被告方实际上并没有向原告方借款
被告方指称自己处于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原告方则熟知其情况,利用了这种处境强迫签订了借款协议
同时,被告方还称借款协议中一些约定并为其知晓
款项并没有实际提供给被告方被告方表示,原告方并没有实际向其提供借款,借款协议只是一纸空头合同
被告方甚至称自己并没有收到过任何借款款项
结语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本案被告方的答辩申辩都未获得法院的支持,在最终的判决中原告方胜诉
这也提醒了我们在进行借款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