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管理规定一、氧气瓶严禁与其它气瓶混合存放,气体库内的灯具必须要使用防爆灯具,电气设施必须要有防火花装置。二、库内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种油类物质进入气体库。三、气体库和装卸平台 10 米以内严禁烟火和严禁使用对讲机,库房门前应设有“严禁烟火”的醒目警示牌。灭火器具应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使地地方于良状态。四、气瓶应远离热源,瓶温不能超过 40℃。五、气瓶应当根据指定地点排放整齐,标识清楚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六、气瓶应加瓶嘴安全罩,瓶身安全胶圈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七、气体保管员应当严格对气瓶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章程规定的严禁入库。上下气瓶时要轻抬轻放,严禁暴力装卸,防止瓶嘴碰撞发生事故。八、空瓶和实瓶应该分开放置,并标识清楚。气瓶放置应整齐,佩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要朝同一方向。九、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接触氧气瓶口。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气体库,更不允许未经保管员同意私自搬运气瓶。十一、气体保管员应每天对气瓶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