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水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或水利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自身职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以下安全职责;①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③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④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⑤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⑥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⑦ 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2)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配备具备与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3)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进展规划并组织实施;(5)建立隐患排查、预防事故工作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会议作出的决定要仔细落实。对安全事故隐患要制订排除和整改措施,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行业管理部门;(6)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常常进行维护、保养;(7)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8)运输、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可靠的安全措施;(9)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0)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11)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安全设施资金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12)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13)水库大坝管理单位要建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