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底光(电)缆布放安全操作章程1 在通航河流放水底光(电)缆之前,应与航务管理部门洽商施放时间、封航办法,并取得水上公安机关的协助,视河道运输繁忙情况在施放地的上下游,派船警戒;其指挥信号,应用高音喇叭和水上交通规定的旗语。2 水线敷设,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光(电)缆的粗细、重量,选用吨位、面积合适、船体牢固的船只。3 扎绑船只,所用绳索和木杆(钢管)应当符合最大受力要求,扎绑支垫要牢固可靠,工作面铺板应平坦,并无钉露出,施放工作区域不得有冰、油、白腊或其他杂物,船缘要设安全保护围拦。4 散盘工作地点,应选择平漫坡便于停船的非港口繁忙区。5 水线敷放前,工作船上应按水上航行规定设立各种标志;船上工作人员应选择适宜水上操作的同志,每个人员都要穿救生衣,正式敷放前必须妥当地组织人员,讨论好施放方案,装设指挥联系用的扩大器,并用旗语统一指挥,先进行试放,使船员和工作人员都心中有数。快速放缆时,船速要均匀,应当随时控制光电缆下水速度。6 敷放水线前,必须对所有水上用具、绳索、绞车、吊架、倒链、滑车、水龙带和所有机械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7 河上有五级以上大风及大雨或起雾时,不可施放水底光电缆。8 所有绞车或卷扬机都应可靠地固定在船上,工作地域的钢丝绳,应洁净利落的摆放好,防止绞入船浆船舵或缠人伤身。9 敷放水线人员应戴手套,一般每人负载不超过 50 公斤,如遇光(电)缆接头须两个人抬送,采纳快放法时,船上盘缆位置离龙门架不得小于 1.5 米;“∞”字圈排列平顺,中间交叉点应分散,避开堆积过高,人不可进“∞”字圈内操作。10 水底光(电)缆施放后,两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立即设置标志牌和标志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