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下设机构职责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指导、督促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讨论、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㈠安委会办公室是厂安委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安委会的日常性工作,领导安全生产管理组、交通安全管理组的工作
㈡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和指导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㈢组织开展全厂安全生产、防火防冻联合检查工作
㈣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㈤负责安全生产总结、报告的撰写和各类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㈥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㈦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㈧负责全厂灭火器材配备和维修
㈨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组职责㈠负责全厂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
㈡组织厂安全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工作
㈢开展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快速进行处理设备缺陷
㈣负责全厂设备的运转监察,组织讨论和解决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的疑难问题,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㈤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参加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㈥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交通安全管理组职责㈠负责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贯教育活动,检查监督驾驶员定期学习
㈢组织车辆安全审验
㈣参加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填报交通事故报表
㈤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