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厂防火、防爆、用电、防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消防管理条例》和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消防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防止大气污染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要求厂属各分厂、科室和车间班组及所有员工认真遵照执行,现公布于后
一、为了我厂开展生产经营有序的进行,确保全厂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搞好火灾、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大特大火灾,污染事故的发生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分厂及科室,车间班组的主要负责人是防火、防污染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警惕,认真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检查、有考核
二、主管负责人是义务消防队队长
由管生产的一名副厂长张学强同志负责
小车厂厂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班组长是义务消防队主力队员,所有员工是义务消防队的成员
强抓防火、防污染管理工作必须放在与强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驾齐驱的生要议事议程上来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切实搞好防火、防污染管理工作
三、开展对所有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使每个员工都能达到全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和原辅料的安全危害和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火灾方法),三会(会报警、会正确操作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四、认认真真的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和防污染的管理工作,在维修过程当中,首先切断车辆电源
车辆的电器线路必须包扎法律规范、安装牢固、严禁私拉乱接和违规违章作业及短路引起自然火灾
氧气、乙炔根据相关规定隔离摆放,离明火源不得少于 15M
使用照明火的钣金车间距离漆工、机修工不得小于 10M
确需另外使用明火的,实行专人到指定安全地点进行,使用后浇水熄灭,打扫洁净,保证不污染环境
五、技安人员随时检查厂区内各个地点及火灾隐患易发点,发现一次整改一次,保证不留隐患和“死角”
对灭火器的管理,有记录,到期送检和重新灌装
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制,消防砂、消防桶严禁挪做它用